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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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8号
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建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17〕6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优先原则。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高质量的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提高教材选优率。
(二)适用性原则。所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教材内容具有科学性、启发性和适用性。严禁选用质量低劣、内容陈旧、以营利为目的的教材。
(三)先进性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和该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使教材在内容上始终保持先进性。
(四)统一性原则。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种教材,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二、教材征订程序及要求
(一)教材征订工作须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管理系统”中完成。具体程序及要求说明如下:
1.任务书核对
系主任登录系统后,点击“基础数据/教学任务书信息”,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书对下学期课程和授课班级等信息进行核对,如出现下学期不开设的课程,在开课项目中选择“否”。
2.任务书指派
系主任登录系统后,点击“任务书分配管理/教学任务分配”,按照下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将课程指派给相应任课教师。
3.教材征订
(1)系主任指派任务后,任课教师登录系统点击“教材征订管理/教师教材征订”,按提示说明选择一种或多种需征订的教材。如该课程确实不需要征订教材,请在“是否征订”选项中选择“否”,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如征订教材为新教材,则需点击“教材申请管理/教材申请”进行信息填报并提交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再进入征订程序,同时导出《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如系主任在任务书指派环节将所有教学任务指派到自己名下,则本系所有课程的教材征订工作可由系主任统一完成。
4.征订审核
系主任负责对教学任务书信息、指派信息和教材征订信息等统一进行审核,尤其应避免漏订教材的情况。确认无误后,从“教材统计管理/征订统计查询”中导出并打印《2020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统计信息》(一式三份)。
5.材料上报
各单位教务中心统一将各系的《2020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统计信息》(一式三份)与《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并务必于7月16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明德楼321)。
6.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马克思主义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马工程教材出版情况统计表》,涉及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征订由教育部、中宣部组织编写的马工程重点教材。
7.为保障后期教材更换等沟通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师务必保证“教材管理系统”中联系方式(登录“教材管理系统”的首页→“修改个人资料”中修改)和所征订教材版次信息的准确性,否则后果自负。
8.教师务必保证“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管理系统”中的教师用书必须在教材征订系统中进行征订,以确保正常供给使用。
三、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使用程序及要求
(一)拟于下学期开始使用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的编写者须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讲义(指导书)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报送所在单位。
(二)各单位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的使用审批。
(三)各单位务必于7月16日前统一将通过审批的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样书(一册)及《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讲义(指导书)使用申请书》(一份)送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备案。
(四)通过审批的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必须交由学校印刷厂统一印刷,编写者须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讲义付印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办理付印事宜。
四、其它
(一)各单位可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教材信息,辅助教材征订工作。
(二)在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管理系统”时,如使用IE浏览器,请在“工具”栏中选择“兼容性视图”。
联系人:张世娥
联系电话:6577130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