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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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3号
关于2020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各教学单位初评、审核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网评,确定“基于Triz理论的火灾应急防护湿巾装置的设计”等180个项目为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下简称“校级大创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管理方式
2020年度校级大创项目使用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模块(登录域名:sjgl.imut.edu.cn)进行全过程管理。校级项目执行期为两年,时间自2020年6月起至2022年5月止。项目负责学生毕业前,由学院以公开答辩方式进行结题。
二、项目经费标准与划拨方式
批准立项的2020年度校级大创项目,经管人文社科类项目学校资助0.2万元/项,理工科类项目学校资助0.3万元/项。项目学校资助经费采取分期划拨的方式, 2020年9月先期拨付实验材料费和图书资料费,金额不超过学校资助经费的50%;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学校拨付项目剩余经费。对于因各种原因终止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冻结其项目剩余经费,停止后续拨款。各教学单位配套经费的划拨方式由所在单位自行确定。
三、 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
项目经费严格执行立项预算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实验材料费、图书资料费、打印复印费、邮寄费、加工测试费。学校按照经费预算表中预算科目把经费划拨到指导教师相关财务账户,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不得用于教师研究经费),项目结题1个月后账户冻结。经费报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由指导教师签字审批,报销的总金额不超过划拨经费总额。
四、工作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大创项目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落实配套经费,提供实验场所及项目研究等方面的条件,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题公开答辩,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2. 各教学单位要把校院两级大创项目建设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抓手,把项目建设与专业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注重培育优秀团队和优质项目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不断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丰富项目建设成果。
3.校级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时间和学校资助经费额度,重新制订项目经费预算,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交项目所在单位。各教学单位将项目经费预算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汇总,于7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李艳荣 电话:6575847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