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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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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大   教字201913


 

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12261”改革思路,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发〔20176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立项教材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注重思想性和时代性。

(二)立项教材应反映现代教育思想观念,准确阐述先进理论和概念,充分吸收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体现行业发展,在体系、内容上有创新。

(三)立项教材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改革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立项教材应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出发,体现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点。

(五)鼓励教师结合新工科建设要求,与行业企业协作共同开发,编写面向新工科人才培养的、多学科交叉的新教材。

(六)鼓励教师根据新时代教育的发展要求,编写传统教材与数字化资源一体化的新形态教材。

(七)立项教材编写体例应规范科学,文图配合恰当、清晰,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所申请教材的主编。

2.每人只能申请一部教材立项。

3.尚未结题的教材建设立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所申报教材必须适用于2016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并连同样稿(一册)送交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论证、签署意见,并将申报材料于329日前统一送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

(三)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联系人:张世娥

联系电话:6577269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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