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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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号
关于组织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17〕6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研究期满的校级教改项目,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未按时结题的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教改项目按撤项处理。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要求
(一)一般结题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准备如下结题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1)《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一份)。
(2)《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
(3)研究成果:著作、论文、课件、试题库等。
2. 项目所在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并同意结题的项目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统一送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
3. 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负责对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予以结题备案。
(三)计划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校级一般教改项目必须组织召开鉴定验收会进行鉴定验收。具体程序如下:
1. 提交上述“(一)一般结题程序”中要求的全部结题材料。
2. 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鉴定证书》(一式两份),并将鉴定委员会建议名单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进行形式审核。
3. 组织召开鉴定验收会对项目进行鉴定验收,会议程序如下:
(1)鉴定验收会由鉴定验收委员会主任主持;
(2)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研究工作的总结汇报:
(3)鉴定验收委员会成员查阅有关材料;
(4)鉴定验收委员会成员质疑,项目组成员做出回答;
(5)形成验收结论;
(6)如未通过,由鉴定验收委员会成员提出补充研究建议,待完善研究工作后(一年后)再申请鉴定。
(三)研究期满的校级重点教改项目鉴定验收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世娥
联系电话:6577269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