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华北管理组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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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9号
关于参加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联席会华北管理组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华北管理组交流研讨会将于2019年7月22-25日在呼和浩特水木年华(阳光)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由我校承办,机械基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务处和机械学院负责组织。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是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通过整合实验教学资源,发挥实验教学中心在教学理念、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队伍和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华北管理组是联席会下设的5个区域管理组之一,主要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和山西地区各高校联席会工作。华北管理组组长单位是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交通大学,我校为成员单位。
我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8个,校级15个。承办本次交流研讨会,旨在发挥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平台作用,学习实验教学和管理先进理念和作法,提高实验队伍素质,提升实验教学水平。现就具体参会事宜通知如下:
1. 参会人员
各学院(教学部)分管实验教学的院长(主任)必须出席,实验人员应有1-2人参会;我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至少应有2人参会。
2. 会务费用
校内人员参会均不缴纳费用。
3.各单位安排人员报名参会,并于7月21日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实践科。
4.各单位参会人员要珍惜学习交流机会,积极认真参会,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学习实验教学改革经验。
特此通知
附:会议日程表
机械基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