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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学院及专业做好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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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8 32 号


关于部分学院及专业做好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成立内蒙古工业大学航空学院的决定》(内工大 党发〔2017〕23号)和《关于对部分专业所在学院进行调整的通知》(内工大 党政办发〔2018〕3号)等通知安排,学校先后新建或重组了航空学院、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并就相关专业进行了调整。为保证新建学院和整合学院的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学院
航空学院、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等。
二、明确教师归属
新建学院和合并学院需要报送本学院教师信息,每位具有讲课资格的教师要归口到具体的系,填写《教师归属一览表》,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在5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三、明确课程归属
以上学院需确定相关专业2011版和2016版培养方案中开出课程的归属,填写《课程归属一览表》(2011版和2016版培养方案的课程各一份),并由双方学院负责领导签字认可后,在5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四、明确实验室归属
以上学院需确定原有实验室的归属,填写《实验室归属一览表》,并由双方学院负责领导签字认可后,在5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五、修订培养方案
相关专业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次调整变化情况和专业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培养方案,由学院负责领导签字后,在5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因以上工作直接与教学任务安排等工作紧密关联,请相关学院紧密对接沟通,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附表:教师、课程、实验室归属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