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劳动教育》课程 理论部分重修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我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了1学分的“劳动教育”课程,要求从2020级学生(1年制预科生除外)开始必须修读,且取得该学分后方可毕业。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 《劳动教育》课程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和劳动实践两部分。理论教学考核不通过者,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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