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1:19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初补考定于2024年8月23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安排
1.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践环节、公共选修课不设置补考;2021级及以后各年级学生,重修课程不设置补考。
2.公共课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
3.除公共课外的其他课程补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安排时不得与学校安排的公共课补考冲突。各单位补考安排通过本单位网站通知。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有关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考试证件(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没有证件的同学请提前打印学籍证明,无有效考试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学生应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3.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 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考教师有关要求
1.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
2. 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新城校区在科学楼0207领取,金川校区在教A值班室领取)对考生进行检查,防止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手环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行考试。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教师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作 弊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3.各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均须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督导组、骨干教师组成的专门巡视组,从考前准备、监考教师履行职责、考场组织与纪律、考场保障等方面加强巡视巡查工作,确保良好的考风考纪,并向学生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三、其他
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长按试卷的要求执行。
附件: 2024秋开学初公共课补考考试安排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