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0:44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各专业增加《创新创业实践与能力进阶》课程及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内工大 校发〔2025〕55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内工大 校发〔2025〕54号》等文件精神,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予以学分认定,为了规范课程管理和认定学分的成绩记载,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并通过,各专业“通识教育任选课”和“专业任选系列”下增加《创新创业实践与能力进阶》选修课程,将认定的学分记载到该课程下,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程信息
课程名称:《创新创业实践与能力进阶》(A、B、C、D)
学分:4(A),3(B),2(C),1(D)学分
通识教育任选课程号:370135001X;370135002X;370135003X;370135004X
专业任选课程号:370135001;370135002;370135003;370135004
课程属性:选修
考核方式:考查,五级分制
开课学期:5-8学期
二、开课单位
创新创业学院
三、课程计划调整
各学院所属专业无需办理课程计划调整审批,由学校统一调整。因选课模块学分限制或涉及以课程组选课的专业,需要与教务处沟通后办理计划变更手续。
四、学分认定和成绩记载
(一)学分认定
本次认定只针对2021级和2022级学生,其他年级认定工作另行通知。学生自愿申请,学申请表格和支撑材料到创新创业学院,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细则(内工大 大创字〔2024〕5号)》认定学分,可最多认定4学分。
(二)成绩认定
学生在创新创业学院指导下,可选择《创新创业实践与能力进阶A、B、C、D》中任意一门课程认定成绩,记入学生通识教育任选或专业任选系列课。单项目所认定学分达到4学分及以上认定课程成绩按“优秀”计分,达到3学分及以上按“良”计分,达到2学分及以上按“中”计分,1学分及以上按“及格”计分;累积认定学分达到3学分及以上按“中”计分,1学分及以上按“及格”计分。
(三)其他
学生无需进行选课操作,学分认定后,由创新创业学院在学生申请学分认定学期统一录入成绩。
学生认定学分后,如已达到该课程所属教学计划课组模块毕业学分要求,可以退选本学期同模块下其他选修课程,退选申请提交开课单位教务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创新创业学院要严格执行认定的原则和标准,把好质量关,与专业素养无关联或关联性不大的成果项目仅可以认定到通识教育任选课。创新创业学院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优化认定流程,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推进线上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要做好政策的解读,开课单位做好学生课程退选工作,因认定后学生退选而不满足既定开课人数的课程,原则上继续开出,以保障其他未退选学生完成培养方案学分修读规定的需求。
六、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时间:2025年9月15日—9月17日每天下午3:00-5:00
新城校区:科创大厦9楼;金川校区:格物楼D座205
附件:1.《创新创业实践与能力进阶》课程免修(学分认定)申请表
2.提供“任选”课组截图作为申请材料样例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