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6:48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收取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下简称《呼市教育局第一批次认定公告》)等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具体报名要求及流程详见官方通知。现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学生范围
我校已完成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的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预计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在读专升本学生(专升本学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二、报名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认定资格种类及认定机构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我校学生网上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时,“认定机构”应选择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四、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事宜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中,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确认工作。申请人要结合本人具体情况,按照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完整。认定详细事宜参照《呼市教育局第一批次认定公告》。
(一)体检
我校申报学生应于2025年6月13日前,携《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可选择《呼市教育局第一批次认定公告》指定的医院中任意一家进行体检。完成体检学生的体检表由医院留存,统一递交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认定。
(二)学生递交材料
我校申报学生须于2025年6月17日前,到新城校区明德楼324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现场填报相关信息,并递交以下材料:
1. 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1张,照片正面底部须打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照片由学校统一组织收取,待证书发放前由学校统一进行粘贴。
2.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参照《呼市教育局第一批次认定公告》中相关要求开具,需要彩色打印。
五、其他
1.《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发放详见各认定机构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相关通知、文件执行。
附件: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