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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大 教务字〔2025〕5号
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等三个虚拟教研室建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人工智能、国家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教育等课程建设,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24〕71号)精神,学校研究决定设立“人工智能”“国家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教育”等3个校级虚拟教研室。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一)人工智能虚拟教研室
牵头单位:信息工程学院
该教研室主要负责开展我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课程教学活动的规划与实施,确保课程教学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二)国家安全教育虚拟教研室
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该教研室主要负责开展我校“国家安全教育”通识教育课程教学活动的规划与实施,确保课程教学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三)实验室安全教育虚拟教研室
牵头单位:实验管理中心
该教研室主要负责我校“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教学活动的规划与实施,确保课程教学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二、建设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提升教学成效。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实效,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
3.共建优质资源。鼓励跨学科专业、跨校、跨领域合作,鼓励吸纳行业企业专家深度参与,协同共建课程标准、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4.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教学模式、课程实施方案,提升一线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养,促进其教学发展。
(二)建设周期
“人工智能”“国家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教育”等3个虚拟教研室建设期为两年。
(三)建设保障
1.学校将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虚拟教研室建设。虚拟教研室教师成员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将按照教师所在的单位予以绩效核拨。
2.三个虚拟教研室在教务处指导下开展教研教改和教学工作。带头人全面负责虚拟教研室建设,组织协调完成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及各相关部门应加强管理和监督,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3.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和评估验收制度。通过评估验收并达到A级的,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虚拟教研室”称号;未通过中期检查或鉴定验收的虚拟教研室,取消立项。
(四)建设团队
1.“人工智能”“国家安全教育”“实验室安全教育”等3个虚拟教研室带头人由学校指定。
2.教研室成员面向全校范围选拔招募,原则上不少于10人。拟加入的教师填写《虚拟教研室成员申请表》,并于3月6日前将申请表通过企业微信发给各牵头单位联系人。
人工智能虚拟教研室联系人:徐宝清
国家安全教育虚拟教研室联系人:胡宇慧
实验室安全教育虚拟教研室联系人:郝波
三、材料报送
各牵头单位组织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任务书》,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
联系人:王磊,电话:6577130,邮箱:jxyj@imut.edu.cn。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