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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公共课补考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4:28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公共课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24季学期开学初补考定于20248月23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安排

1.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践环节、公共选修课不设置补考;2021级及以后各年级学生,重修课程不设置补考。

2.公共课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

3.除公共课外的其他课程补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安排时不得与学校安排的公共课补考冲突。各单位补考安排通过本单位网站通知。

、考试要求

(一)学生有关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考试证件(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没有证件的同学请提前打印学籍证明,无有效考试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学生应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3.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考教师有关要求

1.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

2. 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新城校区在科学楼0207领取,金川校区在教A值班室领取对考生进行检查,防止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手环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行考试。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教师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3.各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均须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督导组、骨干教师组成的专门巡视组,从考前准备、监考教师履行职责、考场组织与纪律、考场保障等方面加强巡视巡查工作,确保良好的考风考纪,并向学生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其他

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长按试卷的要求执行。


  附件:2024秋开学初公共课补考考试安排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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