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教务公告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的通知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4:45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半年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公告》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我区2024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即将报名,符合报名要求的我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在读研究生可参加本次报名注:以上考生均按20249月入学后年级计,现将该通知转发各学院。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年级学生,如有报名意愿,主动关注报考通知,按时完成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75-817时

本次报名考生首次填报信息时间不得晚于20247817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202471012时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

二、注意事项

1.我校仅接受本校在校生报名,社会考生不得选择高校考区。

本次报名考生考试时间为2024年915,考试时在校外实习或因其他原因未返校考生,可就近选择考试时所在地盟市考区报考。本次考试于9月15日进行,适逢中秋节假日期间,请考生在报名时充分考虑到考试当天本人可能所处地区,就近选择考区。

2.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在校生”,准确填写院校名称和代码,我校在新城校区设置考点。

院校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院校代码:10128

如填写不准确,会影响报名审核、编排考场或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院校名称和代码等信息准确无误,照片符合要求。

4.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确认是否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未通过原因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且不得晚于2024年71012时。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审核未通过。

5.在学校尚未审核前,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99-15日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7.如未按要求如实填报,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读研究生报名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2024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72

上一条:关于开展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社会实践类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