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本科生劳动教育学分认定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为了有效开展劳动教育,大力提升学生劳动素养,形成体现时代要求、符合育人规律、彰显工大特色的劳动教育体系,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规范劳动教育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现对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劳动教育”相关的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及管理
(一)课程设置
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学生在读期间必须获得《劳动教育》课程1学分,包括4学时的理论教学和28学时的劳动实践,共32学时。该课程为必修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不予毕业。
(二)劳动实践管理
实践环节利用“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进行管理,实行学时累积。其中,2021-2023年级学生的劳动实践环节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记载后,由团委在学生毕业前导出,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已经记载的学时合并后认定学分。
二、劳动教育教学组织与学分认定
(一)劳动教育理论教学
劳动教育理论教学由教务处集中组织开设,学生需在第一学期选课,通过教务处网站“网络教学综合线上平台”完成学习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申请重考,重考次数不超过2次。
(二)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认定内容(项目)
1.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由团委负责认定。
2.劳动教育实践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和服务性劳动,引导学生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形成比较成熟的敬业、奋斗、奉献等劳动观念,树牢诚实守信、合法劳动的意识。
3.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分散在第一至六学期内进行;以学校组织的活动为主;实行清单制。可认定学时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如下:
序号 |
认定内容(项目) |
认定标准及申报方式 |
1 |
星级宿舍 |
全体宿舍成员获得1次五星级宿舍,计8学时;获得1次四星级宿舍计6学时;获得1次三星级宿舍的,计4学时;获得1次二星级宿舍的,计2学时;获得1次一星级宿舍的,计1学时。 |
2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通过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级项目:负责人1人,计5学时;成员4人,各计3学时。校级项目:负责人1人,计10学时;成员4人,各计6学时。校级以上项目:负责人1人,计20学时;成员4人,各计15学时。 |
3 |
公益劳动 |
提供相关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时长和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 |
4 |
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开展的技术服务、支教和支农服务、社区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可认定为劳动实践的活动。 |
(三)劳动教育学分认定
1.理论教学考核通过,实践活动第一到第六学期认定累计28学时,可认定获得劳动教育1学分。
2.学生第六学期末,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汇总理论成绩和“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记载的数据,将劳动教育成绩导入教务系统,纳入毕业审核。
三、其他
1.组织单位和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管理,提前做好必要的劳动用具和防护用品等相关准备,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组织单位和指导教师应严格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认定标准,及时作出认定,严禁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或按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参照有关办法给予处分。
3.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教务处和团委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