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教务字〔2024〕 14 号
关于规范本科教学项目成员变更流程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各级各类本科教学项目成员变更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项目范围
示范(实验)校建设项目、示范性特色学院、虚拟教研室、教学团队、校企共建实验室、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工程教育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实践基地、各类专业、各类课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课、新工科课、双语课)等涉及团队成员的项目。
二、信息变更种类
变更项目负责人和成员、新增项目成员。
三、备案流程
各级各类本科教学项目因教职工退休、调离或无法履职等情况,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由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一式两份),变更前后当事人签字,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向教务处提交变更申请,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完成变更。需要院务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作出变更决定的,另附会议纪要。
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变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复后完成变更。
四、责任追究
未经变更审批的项目,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评优、工作量计算等不得作为业绩支撑。擅自使用并造成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学项目成员变更申请备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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