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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组织2009年度秋季学期“校级精品课程”质量等级鉴定评估的通知

时间:2009年08月27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内工大  教字[2009]28


关于组织2009年度秋季学期“校级精品课程”

                          质量等级鉴定评估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质量工程”建设,提高精品课程建设质量,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 决定开展2009年度秋季学期“校级精品课程” 质量等级鉴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及评估课程

1、建设期已满、在本学期开课的、且尚未申请或未通过质量等级鉴定的“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均可申请鉴定。

2、首批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必须在本年度申请鉴定。

二、鉴定及评估程序

1、各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课程建设组成员,按《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修订)》逐项进行自评,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鉴定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相应支撑材料和该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份)。

2、各课程建设组应在升级后的精品课程建设平台中对课程网络资源进行完善。具体方法详见附件三、四。  

3、课程所在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鉴定课程的自评情况进行论证、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出鉴定意见后,统一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 99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申请校级鉴定。

4、教务处对提出申请的课程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学校鉴定评估组,对通过初审的课程自评情况、院级鉴定以及建设成果等以听课、检查课程网络平台建设情况、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和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核,对课程建设情况做出鉴定结论,初步评出课程质量等级,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鉴定结果。

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并达到A级,授予“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称号,同时划拨其余50%课程建设经费。

联系人:王磊  王文新

联系电话:65771306577309

Email: jxyj@imut.edu.cn

附件一:2009年可申请鉴定评估的“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鉴定验收报告

附件三:精品课程网络建设平台登录指南

附件四:网络教学平台教师简明使用手册

附件五: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六: 内蒙古工业大学精品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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