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2010]16号
关于进行本学期教学观摩课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教师间的学术交流,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教学观摩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授教学观摩课的教师
本专科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教师。
二、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
第五至第十二教学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
三、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学观摩。2008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听取观摩课应不少于2学时。
2.各单位不但要组织教师听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观摩课,同时建议适当安排听取不同学科、专业的观摩课,以切实起到相互交流、学习的作用。
3.观摩后,听课教师要主动和主讲教师进行认真地研讨和交流,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见附件二),由各教学单位存档。
联系人:杨 斐 联系电话:6577309
附件一:内蒙古工业大学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附件二:内蒙古工业大学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
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