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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受理2010届违纪本科预计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0年06月01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2010]42


关于受理2010届违纪本科预计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内工大 校发[2008]62号)有关规定,现将2010届违纪本科预计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学生范围

符合《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条件的2010届违纪本科预计毕业生。

二、受理程序

1、符合《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条件的2010届违纪本科预计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的学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一张照片(图像采集照片), 2009611前向所在学院教务中心提交申请。

2、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集中于 2010618前将《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教务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及学院分委员会意见进行复审。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准予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三、其它

望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附件2: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2010年端午节期间教学活动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0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等相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