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教务公告

关于本学期进行新教师讲课资格试讲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04月06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2011]22


 

关于本学期进行新教师讲课资格试讲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新教师从事助教工作讲课资格认定的规定》(内工大校发[2005]82号)及《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半年新教师讲课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新教师讲课资格试讲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试讲的教师范围

经人事处审核符合试讲资格的教师,允许参加此次新教师讲课资格认定的试讲环节。

二、试讲的要求

1、试讲教师在讲授前向评审专家提供三次课的教案及讲稿(每次课按讲授时间为20分钟准备,教案及讲稿一式五份,),由评审专家当场抽取一次课的内容作为试讲内容。

2、每位教师讲授20分钟,评审专家组提问、点评10分钟。

3、所讲授的内容不能是课程的前言、绪论部分,并且所讲授内容应有适当难度。

4、一律使用板书讲授,不能使用多媒体设备。

具体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上一条:关于编制“质量工程”项目简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年6月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