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14号
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的要求,现对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在学校管理文件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发文并报教务处备案。此项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
二、2013年4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中下载。
三、2013年5月上、中旬,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的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检查。2013年5月下旬,学校对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四、2013年6月上旬,根据各学院填报的《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抽取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生名单并公布。
五、2013年6月13日至17日,安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按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六、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为6月18日开始至6月23日结束;6月24日至26日报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七、2013年7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统计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中下载。
八、各学院必须认真进行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2013年7月13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九、各学院对评选出的201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展评、交流,并将电子版文稿提交教务处备案。
以上材料请按时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选题情况一览表(1份)、统计表(1份)、总结(1份)需提交纸质文稿和电子版文稿,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只提交电子版文稿。
电子信箱:sjjx@imut.edu.cn,联系电话: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