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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3年03月27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14


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的要求,现对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在学校管理文件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发文并报教务处备案。此项工作在531日前完成。

二、20134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中下载。

三、20135月上、中旬,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的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检查。20135月下旬,学校对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四、20136月上旬,根据各学院填报的《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抽取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生名单并公布。

五、2013613日至17日,安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按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六、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为618日开始至623日结束;624日至26日报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七、20137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统计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中下载。

八、各学院必须认真进行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2013713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九、各学院对评选出的2013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展评、交流,并将电子版文稿提交教务处备案。

以上材料请按时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选题情况一览表(1)、统计表(1)、总结(1)需提交纸质文稿和电子版文稿,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只提交电子版文稿。

电子信箱:sjjx@imut.edu.cn,联系电话: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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