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4]3号
关于学期初学籍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经教务处研究,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初学籍管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相关事宜安排
1.学生证办理
需要补办、更换学生证的同学,于第14周(5月26日—30日)持《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补办学生证申请表》(于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专区下载)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第三教学楼217室)或金川校区综合教务办公室(电力大楼12楼1204室)申请补办或更换学生证,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家庭地址变更需持变更后住址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
2.注册
本学期我校继续实行完费注册、完费考试制度,目前仍欠缴学费的学生应于开学后两周内缴清全部学费,此后方可注册学籍、参加本学期的课程考核。持旧版学生证的同学需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新版电子学生证不需加盖注册章。
在开学第二周后缴清学费的学生,校计划财务处于每月最后一天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务中心提供当月获得注册资格学生名单,各学院将据此为学生办理网上注册。
符合暂缓注册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暂缓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各学院教务中心按“暂缓注册”标记,学生应在本学期倒数第二周前将暂缓注册转为正常注册。注册后,其在本学期取得的各门课程成绩方为有效成绩。
3.核查试卷
学生如对本人上一学期成绩有异议,在开学两周内持《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核查试卷申请表》(于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专区下载)到开课学院办理成绩核查手续,并由开课学院落实核查结果。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课程考试(考查)条例(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其它学期的课程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二、各学院教务中心相关事宜安排
1.各学院务必于学期初两周内完成本学期学生注册工作。此后每月最后一天,学院依据校计划财务处提供的当月获得注册资格学生名单,为尚未注册学生办理网上注册。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完费注册工作,以确保完费考试制度的顺利执行。
2.各学院督促本学院需要修正成绩的教师在第一周内,办理成绩修正手续。
3.各学院在受理并完成学生核查试卷和教师修正成绩后,必须于第三周前将上一学期成绩一览表报送学校档案馆。
4.各学院如因分专业方向需要调整学生分班,请务必在开学两周内将分班情况电子版数据和学院领导、教务处处长共同签字认可的纸质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