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4]11号
 
 
 关于组织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4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培育教学成果,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工大校发[2005]6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及内容
    
 以“加强内涵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从我校实际出发,围绕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研究与实践。选题范围可参照如下: 
   
 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改革研究;
   
 2.实践教学创新与改革研究;
   
 3.专业内涵建设与改革研究;
   
 4.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与研究;
   
 5.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与研究;
   
 6.素质教育、创新能力培养的改革与研究;
   
 7.教学管理与教学保障机制研究;
   
 8.其他。
   
 二、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为积极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本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形式进行申报。
    
 (一)重点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应由各单位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并针对学校急需解决的教育教学问题所设,覆盖面广,受益面广,有利于大幅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推广价值大,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
    
 (2)学校拟立项建设10项左右,每个单位限报1项。
    
 2.申报及评审程序
    
 (1)各单位统筹确定研究项目,组建项目组,并责成项目负责人填写《
内蒙古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审查并签署意见,将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及其电子文档于4月28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2)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校级重点教改项目立项的评审,评选出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二)一般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1.教学单位的项目申报与评审
    
 为充分发挥二级教学单位的办学主体地位和作用,一般教改项目立项评审采取学院等额推荐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份),上报至所在学院。
    
 (2)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申报的一般项目进行公开评审,并按分配数额等额推荐。同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及其电子文档于4月28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3)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评审推荐结果形式审查,并予以公示。
    
 (4)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2.职能处室的项目申报与评审
    
 (1)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上报至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同时,将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及其电子文档于4月28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职能处室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联系人:张世娥,联系电话:6577130,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内蒙古工业大学各教学单位2014年一般教改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年一般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年重点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