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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2013级民族预科生结业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4年06月04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4]40


 

关于2013级民族预科生结业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13级民族预科生结业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  日程安排

序号

 

       

组织单位

1

6 15

组织结课考试

理学院、各有关学院

2

6 18

上报考试成绩

各学院

3

6 24

组织补考

理学院、各有关学院

4

6 26

上报补考成绩

各有关学院

5

6 27

组织2013级民族预科生结业考试

教务处、理学院

6

6 30

各班计算本学期综合测评

理学院

7

6 30

2013级民族预科生成绩审核

8

7 1

计算总成绩、按照成绩进行排序

9

7 2

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

10

7 3

公示

11

7 6

召开专业选择大会、排名在前30%的同学选择专业

招就处、理学院

12

7 7

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离校

二、录取原则

1.民族预科生学习一年后,经结业考试合格,按国家规定录取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2.在本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学生可录取到普通班,但申报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需参加美术基础测试,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上述专业学习,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3.普通班的录取计划为每专业4人,如遇该专业仅招收一个班,录取计划为2人。

4.以整班建制录取的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应用化学、土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六个专业。

三、本科专业录取大会工作方案

综合成绩排名在前30%的民族预科生,在全校专业范围内依据其综合成绩排名选择专业,其余学生在原录取专业班级学习。

四、理学院负责2013级民族预科生结业考试、计算综合测评成绩、专业录取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招生就业处负责2013级民族预科生录取通知书的制作工作。录取到本科专业学习的民族预科生,持录取通知书在新学期开学后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报到。

六、各有关学院要做好2013级民族预科生的接收工作。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上一条:关于6月14日(星期六)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车辆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