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5]12号
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修订)》的要求,现对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5年4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中下载。
二、2015年5月上旬,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的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检查。2015年5月中旬,学校对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三、2015年6月2日,根据各学院填报的《内蒙古工业大学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抽取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生名单并公布。
四、2015年6月4日至17日,安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按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五、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从6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6月23日下班前把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系统。
201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再安排第二次答辩或推迟答辩。
六、2015年7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填报《内蒙古工业大学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统计表》,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师服务中下载。
七、各学院必须认真进行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于2015年7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八、各学院对评选出的2015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展评、交流,并将电子版文稿提交教务处备案。
以上材料请按时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选题情况一览表(1份)、统计表(1份)、总结(1份)需提交纸质文稿和电子版文稿,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只提交电子版文稿。
电子信箱:sjjx@imut.edu.cn,联系电话: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