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5]23号
关于开展“教学观摩月”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为我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提供学习观摩的平台,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展“教学观摩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讲授教学观摩课的教师
获得各级教学名师、自治区级教坛新秀及校级本专科优秀教学质量奖并在本学期承担课程的部分教师。
二、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
第十教学周至第十三教学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建议教师跨专业观摩不同类型课程。新教师听取观摩课应不少于8学时,其他教师听取观摩课应不少于4学时。
2.各教学单位应引导教师利用观摩的机会,借鉴学习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能力。在观摩课后组织听课教师开展研讨并撰写观摩研讨会纪要。
3.每次观摩课后,听课教师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由各教学单位存档。研讨交流结束后,各教务中心将观摩研讨会纪要报送教务处质量科(教研楼331,电子版发zlgl@imut.edu.cn)。
联系人:杨斐 联系电话:6577309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