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5]78号
关于组织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内工大 校发[2010]59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品牌专业的管理,保证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决定对在建的“校级品牌专业”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建设评估标准(修订)》,依据本专业建设实施计划填写自评报告,对立项至2015年9月期间的计划落实情况和专业建设情况等逐项进行详细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
二、各有关学院应认真对本单位的各级品牌专业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统一将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于9月2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联系人:徐睿琛
联系电话:6577130
Email:jxyj@imut.edu.cn。
附件:1.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级品牌专业中期检查一览表
2.
内蒙古工业大学品牌专业年度建设情况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