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6〕18号
关于召开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宣讲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特召开会议进行宣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对《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说明。
2.对“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方案信息系统”操作进行演示说明。
二、参加人员
1.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督导组成员、教务中心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等;
2.学校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
3.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教务处全体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5日(星期二)下午3时
地点:新城校区教研楼第一报告厅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