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6〕17号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教社科〔2015〕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听课人员
全校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2、听课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3日(第十教学周周一至第十三教学周周五)。
3、所听课程
校领导和职能处室领导可以根据附件一、二提供的课程表安排听课。
教学单位领导所听课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4、听课工作要求
(1)校领导每人至少听课3次,每次至少1学时,其中学校分管领导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2次以上。
(2)各教学单位领导每人至少听课5次,每次至少1学时。
(3)各职能处室领导可结合自己的工作性质及专业背景安排听课,每人至少听课2-5次,每次至少1学时。
(4)各位领导在听课时要认真填写相应的《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检查所在教学楼的教学条件与教学秩序,认真听取所听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出自己对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领导干部听课用)》(以下简称《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三)。
5、汇总及处理
(1)各教学单位领导及职能处室领导听课所填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由本单位存档,《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由本单位收集汇总,并填写《__/__学年第_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四)。校领导听课所填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存档,《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填写《汇总表》。各单位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及汇总结果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汇总结果电子版发送至:zlgl@imut.edu.cn。
(2)教务处将最终汇总本次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情况,同时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话:6577309, 联系人:田彩玲。
附件:1、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十至第十三教学周课程表
2、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3、《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领导干部听课用)》
4、《
__/__学年第_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