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教务公告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工大  教字201617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教社科2015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听课人员

全校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2、听课时间

201659日至201663日(第十教学周周一至第十三教学周周五)。

3、所听课程

校领导和职能处室领导可以根据附件一、二提供的课程表安排听课。

教学单位领导所听课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4、听课工作要求

1)校领导每人至少听课3次,每次至少1学时,其中学校分管领导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2次以上。

2)各教学单位领导每人至少听课5次,每次至少1学时。

3)各职能处室领导可结合自己的工作性质及专业背景安排听课,每人至少听课2-5次,每次至少1学时。

4)各位领导在听课时要认真填写相应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检查所在教学楼的教学条件与教学秩序,认真听取所听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出自己对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领导干部听课用)》(以下简称《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三)。

5、汇总及处理

1)各教学单位领导及职能处室领导听课所填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由本单位存档,《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由本单位收集汇总,并填写《__/__学年第_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四)。校领导听课所填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存档,《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填写《汇总表》。各单位于2016610日前将《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及汇总结果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汇总结果电子版发送至:zlgl@imut.edu.cn

2)教务处将最终汇总本次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情况,同时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话:6577309, 联系人:田彩玲。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十至第十三教学周课程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领导干部听课用)》

4、《__/__学年第_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一六年五月五日

 

上一条: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16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教学观摩月”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