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6〕51号
关于申报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8号)精神,为推进相关专业的综合改革,促进产学合作育人,学校决定组织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相关学院认真阅读《
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简介》、《
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简介》,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积极与相关企业联系,自愿选择申报。申报表格请在各公司公布网站中下载。
2.请各单位按相关企业要求准备并寄送申报材料,其中,申报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单位另将申报材料(一份)于6月17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备案;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单位另将申报材料(一份)于6月17日前送交至团委备案。
教务处联系人:张世娥,电话:6577130,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团委联系人:贺瑞婷,电话:6576126,电子邮箱:ngdtw2003@163.com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