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6〕61号
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建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决定组织2016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程序及要求
教材征订工作须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管理系统”中完成,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本人一卡通工号)。具体程序及要求说明如下:
1.任务书核对
系主任登录系统后,点击“基础数据/教学任务书信息”,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书对下学期课程和授课班级等信息进行核对,如出现下学期不开设的课程,在开课项目中选择“否”。
2.任务书指派
系主任登录系统后,点击“任务书分配管理/教学任务分配”,按照下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将课程指派给相应任课教师。
3.教材征订
(1)系主任指派任务后,任课教师登录系统点击“教材征订管理/教师教材征订”,按提示说明选择一种或多种需征订的教材。如该课程确实不需要征订教材,请在“是否征订”选项中选择“否”,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如征订教材为新教材,则需点击“教材申请管理/教材申请”进行信息填报并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再进入征订程序,同时导出《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如系主任在任务书指派环节将所有教学任务指派到自己名下,则本系所有课程的教材征订工作可由系主任统一完成。
4.征订审核
系主任负责对教学任务书信息、指派信息和教材征订信息等统一进行审核,尤其应避免漏订教材的情况。确认无误后,从“教材统计管理/征订统计查询”中导出并打印《2016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统计信息》(一式三份,宋体,11号字,A4纸)。
5.材料上报
各单位教务中心统一将各系的《2016学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统计信息》与《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签字盖章,并务必于6月30日前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二、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使用程序及要求
1.拟于下学期开始使用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的编写者须填写《
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讲义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报送所在学院。
2.各单位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的使用审批。
3.各单位务必于6月30日前统一将通过审批的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样书(一册)及其《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讲义使用申请书》(一份)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备案。
4.通过审批的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必须交由学校印刷厂统一印刷,编写者须填写《
内蒙古工业大学自编讲义付印申请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办理付印事宜。
三、其它
1.各单位可登录
相关网站,查看教材信息,辅助教材征订工作。
2.在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管理系统”时,如使用IE浏览器,请在“工具”栏中选择“兼容性视图”。
联系人:张世娥
联系电话:6577130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