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32号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往届未毕业学生
申请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往届未毕业学生可在规定年限内回校办理相关手续并申请参加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学生已在最长修业年限内,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
2.不在留校察看期。
3.在校期间修读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的结业学生,在双学位规定修业年限内已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须在本次提交第一专业毕业、学位资格申请的同时,提交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双学士学位不能单独申请。
4. 不存在其他影响毕业或授予学位的情节。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截至2020年12月4日。
(二)申请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2.与学信网学历照片同版的两寸蓝色背景照片4张。
3.往届结业学生需交回结业证书。
(三)申请流程
1.申请学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符合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还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可于教务处网站学生服务栏目(http://jwch.imut.edu.cn/jwzx/info.do?columnId=665)下载。
2.申请学生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新城校区明德楼418)审核,通过审核的由计划财务处加盖公章。
3.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至第一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
三、审核安排
1.第一专业审核
(1)学生所在学院按照毕业要求逐项审核,并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报审核结果。
(2)各学院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于12月15日前报学校本科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明德楼322)。
2.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审核
(1)学生第一专业所在学院审核结果确定后,在《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于12月11日前转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开设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
(2)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开设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审核双学位成绩,并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报审核结果。
(3)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开设学院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授予双学士学位建议名单,于12月15日前报学校本科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明德楼322)。
3.学校复审
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建议名单进行复审,并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审核结果,确定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四、证书制作与颁发
1.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教务处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报送学历电子注册数据、通过教育部学位网报送学位电子注册数据,并按照报送结论印制学历、学位证书。
2.12月31日,学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相关学院领取学历(学位)证书。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