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8 号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开学初补考及成绩报送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及成绩报送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考资格及补考安排
(一)补考资格:
1、旷考、考试作弊、考试违纪、无考试资格和实践环节课程未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开学初补考,只能重修。
2、上学期办理了缓考手续的课程,随补考一起参加考试。
(二)补考安排
1、公共课、交叉课(即多个学院学生修读的课程)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安排见附表。
2、除公共课、交叉课以外的其它课程补考由开课学院教务中心安排,并将安排结果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学生可到开课学院教务中心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3、《体育》课的补考定于2021年3月11日(第2周 周四)下午14:00-15:40进行,新城校区就读学生的考场设在新城校区体育场主席台下,金川校区就读学生的考场设在金川校区体育场主席台下。
4、《创业教育课程(一)》课程的补考联系招就处刘老师。
二、成绩报送
各学院最迟于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补考,并录入成绩。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有关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考试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学生卡或学籍证明),如果证件无照片,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没有证件的同学请提前补办相关证件,无考试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学生应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3.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考教师有关要求
1.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
2.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防止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行考试。
3.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教师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三)考试时长以试卷为准。
望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监考教师和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附表:
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补考安排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