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5 号
关于采用多种形式
开展重修课程教学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重修课程教学质量,保证学生重修学习效果,结合学校实际,满足教师授课和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决定开展重修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重修方式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跟班重修或参加重修辅导班学习。
二、重修辅导班的开设及教学形式
1.为了最大限度给学生提供重修机会,重修辅导班开课人数不再限于20人(其中,20人以上必须安排重修辅导班)。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学院的教师资源情况,从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积极开设重修辅导班。
2.对于重修辅导班,任课教师可根据情况选择采用以下教学形式:
(1)任课教师可采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形式。
(2)重修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上的重修辅导班,任课教师可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教学形式进行。线下教学部分原则上不低于重修辅导班总学时的25%。
(3)重修学生人数在35人(含)以下的重修辅导班,任课教师可采用全程线上视频直播的教学形式进行。
(4)线上教学须加强对学生到课情况和学习过程的监控、管理,加大过程考核力度和比例,保证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线下教学可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学习情况,以讲课、辅导、答疑、讨论、练习等形式加以组织。
三、重修辅导班开课程序
1. 教务处通过教务处主页“综合业务系统”中“学生重修及学业警示”栏目下的“重修上课安排”发布重修辅导班开班课程,各开课单位确定辅导班的任课教师和开课方式。
2.教务处预排重修辅导班的上课时间片和地点。
3.任课教师确认上课安排,并在系统中发布重修辅导班的QQ群名和群号,待学生加入后根据需要组织安排教学活动。教师征得学生的同意后可以适当调整重修辅导班的上课时间,并在系统中进行发布。
四、相关要求
1.任课教师需针对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形式,制定课程教学设计及考核方案,并认真加以实施。所在学院应加强管理监控,保证重修课程教学质量。
2. 任课教师要关注学生的在线学习情况,听取学生的意见,对于不适合线上教学的课程,及时调整为线下教学。
3.对于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和学院监控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加以核查,并给予相应处理。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