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8号
关于2021届预计毕业生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所有学生必须获得课外创新实践1学分,未能取得相应学分者不符合毕业条件。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在即,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学分学生获得的情况,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获得及认定
根据《关于规范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内工大教字〔2020〕34号)的要求,取得实践学分的途径及认定如下:
1.参加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学分。由教务处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进行学分认定。
2.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学分。2020年10月份前的由学院通过教务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中“创新实践学分管理” 进行学分认定和填报;2020年10月份以后的由教务处通过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进行学分认定。
3.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授权、出版专著和申请著作登记获得学分。由各学院负责相关材料登记汇总(见附件)和学分认定,4月1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管理科进行审核备案。
4.参加“其他创新创业类活动”获得学分由学院负责通过教务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中“创新实践学分管理”进行学分认定和填报。
二、学分认定截至时间
全部认定和审核工作必须在4月15日前完成,之后教务处导出认定结果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存档材料抽查
2021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学校组织督导组对学生参加“其他创新创业类活动”相关认定存档的材料进行抽查。
联系人:王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75847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发表论文和专利(著作权)授权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