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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2021届预计毕业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3月25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202128


关于2021届预计毕业生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所有学生必须获得课外创新实践1学分,未能取得相应学分者不符合毕业条件。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在即,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学分学生获得的情况,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获得及认定

根据《关于规范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内工大教字202034号)的要求,取得实践学分的途径及认定如下:

1.参加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学分。由教务处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进行学分认定。

2.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学分。202010月份前的由学院通过教务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中“创新实践学分管理” 进行学分认定和填报;202010月份以后的由教务处通过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进行学分认定。

3.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授权、出版专著和申请著作登记获得学分。由各学院负责相关材料登记汇总(见附件)和学分认定,41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管理科进行审核备案。

4.参加“其他创新创业类活动”获得学分由学院负责通过教务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中“创新实践学分管理”进行学分认定和填报。

二、学分认定截至时间

全部认定和审核工作必须在415日前完成,之后教务处导出认定结果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存档材料抽查

2021415日至430日学校组织督导组对学生参加“其他创新创业类活动”相关认定存档的材料进行抽查

联系人:王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75847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发表论文和专利(著作权)授权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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