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 74号
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
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管理,对2020年度立项的18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检查工作由各有关学院(教学部)组织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范围
2020年度批准立项的18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包括7个国家级和21个自治区级项目。
二、校级项目中期检查的方式
1.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尚待解决的问题、下阶段工作计划、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内容。
2. 检查方式:项目组负责人通过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提交《内蒙古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学院(教学部)组织中期检查,完成后通过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网上给出检查结果。
3. 检查时间:系统中报告提交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学院(教学部)在2021年6月27日前通过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完成中期检查工作,给出检查结果。
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中期检查方式
1. 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须先通过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检查方式和时间要求与校级项目相同。
2. 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现场答辩。学校将在7月初期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进行集中现场答辩。要求项目组制作汇报PPT材料,汇报时间5分钟,评委提问1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mglip.com/Index.aspx)填报中期检查材料。
3. 国家级项目还需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Index.aspx)填报中期检查材料。
四、其他
如项目需要变更成员、终止项目,项目负责人通过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成员不能变更),中期检查后不再作变更。项目题目和负责人不得变更,项目结题时间不得延期。
联系人:熊伟 联系电话: 0471-6575847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