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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2022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立项的通知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工大  教务字202229


关于2022年校级虚拟教研室

建设立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工大教字〔202223号)的要求,学校开展了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立项工作。经建设负责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查、专家主审,确定9个虚拟教研室为2022年虚拟教研室建设立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工程图学虚拟教研室”等9个虚拟教研室立项为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建设周期

立项建设工作从202212月开始,建设期为2年。

(二)项目建设要求

各虚拟教研室建设负责人要依据《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的建设原则和建设任务,按照虚拟教研室建设目标及年度规划,立即着手组织开展建设及研究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1.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依据虚拟教研室建设目标和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建设工作。

3.确保虚拟教研室团队成员的精力投入,充分发挥成员间的协作力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责任感强的教学团队。

4.中期检查与鉴定验收

1)建设项目立项1年后,须接受中期检查。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虚拟教研室,取消立项,按照撤项处理。

2)虚拟教研室项目建设期满,须申请鉴定验收。鉴定验收等级为优秀的虚拟教研室,学校授予其示范虚拟教研室的称号;鉴定验收等级为良好和合格的虚拟教研室,认定为一般虚拟教研室;未通过鉴定验收的虚拟教研室,按照撤项处理。

(三)建设保障

1.对于立项的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学校将分批划拨建设经费予以资助。

2.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虚拟教研室项目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并给予各方面的支持,以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虚拟教研室负责人组织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任务书》,由学院审核后,于20221219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

联系人:李昶林,电话:13848117801邮箱:jxyj@im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22年虚拟教研室建设立项一览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21213

上一条:关于做好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期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及2022年“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专题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