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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2021级学生申请攻读辅修学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2021级学生申请攻读辅修学位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向本校学生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与主修学士学位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提高我校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发202215号)管理办法,学校于314日起开始组织申请攻读辅修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开办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及招生人数

序号

辅修学位
           
开办学院

辅修学位
           
专业

辅修学位
           
类别

计划招生人数(人)

授课
           
校区

1

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80

新城

2

经管学院

工商管理

管理学

200

新城、金川

经管学院

金融学

经济学

160

新城、金川

经管学院

财务管理

管理学

200

新城、金川

3

外语学院

英语

文学

500

新城、金川

4

人文学院

法学

法学

120

新城

二、报名条件

(一)招生范围:2021级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截至申请时申请学生不处于任何违纪处分期限内

(三)截至申请时申请学生不存在不授予学士学位情节。

(四)截至申请时申请学生在主修专业已考核的所有必修课程全部通过。

三、录取原则

(一)每名学生最多可以选报6个志愿专业,空白志愿视为放弃。

(二)录取依专业志愿清原则,按专业志愿顺序,平均总学分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各专业录取人数满30人方可开班,不足30人时,该专业已录取学生按上述录取原则在尚余招生名额的专业中录取,空白志愿视为放弃。

(四)各学院可登录教务系统,按路径“综合审查—执行审查”,导出统计数据,按审查时间筛选本次统计结果,以“平均总学分成绩”为准记载学生平均总学分绩。


四、时间安排

(一)314日—315日,学生登陆教务处首页,点击“综合业务系统-学生业务登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通过“辅修学位申请和退选”业务模块,填报本人申请、联系电话及志愿信息,确认并打印《内蒙古工业大学攻读辅修学位专业申请表》,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学生提交前务必勾选“最终确认”项,未在系统中确认申请、未将纸质申请表送交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未按时完成上述申请操作,均为无效申请。

(二)314日—316日,学生所在学院登陆教务处首页,点击“综合业务系统-教工业务登录入口”报名系统,进入“辅修学位申请和退选”业务模块,初审申请资格、填写平均总学分绩、确认符合辅修报名条件的学生

(三)317日,教务处汇总推荐名单,确定预录取结果。

(四)318日—320日,公示预录取辅修学位学生名单。

(五)321日—322日,预录取的学生登录计划财务处网站,用辅修学号登录“学生在线自助缴费”,完成网上缴费(辅修学士学位学费为1500/学年)。缴费过程中如遇无法缴费等意外情况,请及时与学校计划财务处学生收费管理科咨询,务必按期缴费,咨询电话:6577520

(六)323日—324日,已缴费学生到录取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报到,各学院登录计划财务处智慧财务系统查验学生缴费状态后予以注册,于3311700前将缴费报到学生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数据报学籍管理科。

五、注意事项

(一)辅修学位学生完成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成绩合格,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取得主修学士学位且符合辅修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二)如辅修专业开设的课程与主修专业开设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学生须选择其中可同时支撑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修读,考核通过可申请免考另一课程,免考课程成绩以65分(或及格)记载。如相关课程均不能同时支撑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须分别修读。

(三)辅修专业大部分课程安排在周六日进行,各位同学在选择辅修学位专业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学习能力、成绩状况、个人课程安排及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审慎申报。

一经录取并缴费报到后,修读辅修学位学生当前学期不可以放弃辅修学位的学习;经过一学期的实际修读后,确有学习压力等问题,可向开办辅修学位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批,方可退出辅修学位的学习。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申请退选辅修的学生,不计学分,不收该学期的辅修学费,开学两周以后,因学生个人原因提出退选辅修的,均不退该学期的辅修学费。

(四)申请攻读辅修学位的学生请按照时间安排,办理申请、缴费、注册;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同学,学校将按放弃攻读辅修学位资格处理。

(五)有关课程安排及其它事宜咨询开办辅修学位学院。

(六)开办辅修学位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经管学院:  6576003  徐老师

信息学院:  3603464  杨老师

外语学院:  3602908  曹老师

人文学院:  5617993  海老师

附件:1.辅修专业申请线上填报说明

         2.申请攻读辅修学位专业学生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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