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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工大 教务字20235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教学成果,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7〕64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根据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主题如下:

(一)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改革研究

1.思政课程建设改革研究与实践

2.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研究与实践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与实践

4.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研究与实践

5.其他相关内容研究

(二)人才培养模式与专业建设改革研究

1.新工科、新文科背景下的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专业建设与工程教育认证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

4.校企合作联合人才培养改革

5.“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与改革

6.民族预科班教育教学改革

(三)课程、教材、教学模式创新与改革研究

1.新工科、新文科课程建设及教学模式改革

2.通识类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3.专业类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4.校企共建课程、教材、案例

5.教材建设与管理研究

(四)实践教学创新与改革研究

1.新工科、新文科实践教学创新与改革

2.实践教学平台管理机制改革

3.实验室建设改革

4.高水平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开发与研究

5.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1.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与实施路径研究

2.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或思想政治教育融合的案例研究

3.以大学生科技竞赛、大创训练计划为驱动的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4.跨专业联合创新创业课程设计与实施方式研究

5.创业教育师资培养机制研究

6.政校企协同创新机制研究(含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研究)

)教师发展研究

1.二级教学单位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提升教师“五育并举”综合育人能力体系构建与实践

)本科教学质量保障

1.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满意度多元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践

2.OBE理念下专业教师对学生全过程指导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3.二级学院教学督导模式的创新实践

)教育教学评估

1.面向产出的课程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2.面向产出的专业持续改进机制的构建与实践

3.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系统设计与开发

4.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与研制

)国际教育交流研究

1.本科人才培养国际化模式研究

2.来华留学生线上线下教学质量研究与实践

3.来华留学生学风建设研究与实践

4.来华留学生中国文化教育

二、立项类别及要求

(一)立项类别

校级改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立项要求

1.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坚持育人导向和问题导向,致力于研究和解决我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2.各单位应统筹规划,整体设计,进行有组织的申报,避免碎片化的个人行为。本着“质量高、特色强、价值大、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原则确定研究主题,组建项目组。须形成丰富的研究成果,预期成果中至少应包含“公开发表相关研究成果论文1篇以上重点项目还须凝练成果并申报教学成果奖”。

、申报要求及评审程序

(一)重点项目

1.每个单位限报1项。

2.各单位将项目申请书(一份)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一般项目

1.教学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一般项目“推荐名额+1”的方式进行公开评审推荐,评审推荐结果在学院主页进行为期2天的公示,之后将项目申请书(一份)及《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于512日前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单位包括职能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复审严格按照项目质量遴选立项

其他

已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近三年取消教改立项者不得申请。请各单位认真评审推荐,误用名额恕不予重新使用同时根据各单位推荐项目质量决定下一年申报名额的增减

联系人: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科张世娥

联系电话:6577130

电子邮箱:jxyj@imut.edu.cn。

附件:2023年各教学单位一般教改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421




附件:

2023年各教学单位一般教改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机械工程学院

3

2

信息工程学院

3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4

化工学院

4

5

能源动力与工程学院

3

6

建筑学院

3

7

土木工程学院

3

8

经济管理学院

4

9

外国语学院

4

10

理学院

4

11

人文学院

2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3

电力学院

2

14

轻工与纺织学院

2

15

矿业学院

2

16

航空学院

1

17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2

18

体育教学部

1

19

工程训练教学部

1

20

国际教育学院

1

上一条:关于举办2023年度各类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期间教学活动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