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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8:57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申报2023第二批教育部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6月)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2023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促进产学合作育人,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通过协调相关企业,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的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教学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创新创业改革的专项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根据《2023年6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及《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    

2.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后在平台上上传(签字盖章PDF版)

3.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合作协议》后在平台上上传(签字盖章PDF版)

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在申报平台上每月更新一次,请老师们及时关注。

三、项目申报、立项、验收程序

详见《项目流程图》。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11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2023年11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五、其他

项目获批后须按照项目进展计划,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建设任务,按时结题验收

联系人:张世娥, 6577130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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