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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双语教学课程”申报立项和本学期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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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762


关于组织2017年“双语教学课程”申报立项和本学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实施办法(试行)》(内工大 [2005]90号)的规定,学校决定组织本年度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立项和本学期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课程”的申报立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2016版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且原则上应是本科二年级以上课程。

2.申报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承担过2011版培养方案中与申报课程相近课程的主讲任务,且应有不少于两轮该门课程的教学经历,教学效果良好,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上报至所在学院。

2.学院对申报课程及授课教师进行审查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并进行汇总,于915日前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imut.edu.cn

(三)立项评审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双语教学课程”立项的评审工作,通过评审的课程,予以立项建设。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

(一)申请认定课程的范围

1.建设期已满、在本学期开课的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应申请结题认定。本学期应申请认定的课程为:

纺织外贸,负责人:萨娜,轻纺学院。

2.未立项建设的课程,如在教材使用、外语授课量以及作业与考试方面符合我校双语教学课程认定的基本条件,可申请认定。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认定课程负责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鉴定(认定)书》(一式两份)并组织相关佐证材料一份上报至所在学院。

2.相关学院对申请认定的课程及授课教师进行审查,组织有关人员随堂听取申请认定课程主讲教师的授课情况,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教学效果评价表》,签署认定推荐意见后,于9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imut.edu.cn

(三)认定评审

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课程以查阅资料、听课等形式进行审核,对课程建设情况做出初步鉴定结论,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公布鉴定结果。

2.对于通过评审的课程,授予其“内蒙古工业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的称号。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6577130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