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17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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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7〕18号
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17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7]16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升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校发 [2003]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年度专升本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4级普通专科(新高职)学生。
二、报名条件
1.品行评定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专科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2.在专科学习期间无补考课程。
3.综合测评在本班级前三分之一之内。
三、报名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书。
2.学生历年成绩单。
3.《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新高职)申请升入本科学习审批表》。
4.体育部核实的优秀运动员资格材料。
四、选拔组织与日程
为保证选拔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关学院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被推荐学生政治与道德品质审查、成绩审核,并在推荐表中相关栏目签署意见。体育部负责优秀运动员资格核实。教务处负责审核报名材料、组织选拔考试、提出拟录取名单。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4月18日—4月24日:学生本人申请。
2.4月25日—4月28日: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并将拟推荐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3.5月2日: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学生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名单要求分专业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降序排序。
4.5月3日—5月4日:教务处对报送材料汇总、审核,确定参加选拔考试人员名单。
5.5月6日: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分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化基础三个部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300分。
6.5月10日:学校按总成绩排名录取,确定专升本学生拟录取名单。
7.5月11日—5月13日:公示专升本学生拟录取名单。
8.5月底,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单报教育厅备案。
五、选拔原则
1.选拔名额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专升本工作的要求,本年度专升本名额控制在本届专科预计毕业生数的5%以内,我校各学院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控制在各专科专业2014级在校生数的12%以内。具体情况见表一。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班级人数 |
推荐人数 |
招生名额 |
1 |
矿业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5 |
4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31 |
4 |
2 |
||
应用化工技术 |
27 |
3 |
1 |
||
2 |
乌海学院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32 |
4 |
2 |
旅游管理(文) |
29 |
3 |
1 |
表一 各专科专业学生人数、推荐人数及录取人数一览表
2.我校选拔本校专升本学生按专科前五个学期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本次选拔考试成绩确定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选拔录取。总成绩中平均成绩和本次选拔考试成绩各占50%。其中,考查课程成绩分数按如下标准折算:
优秀 |
良 |
中 |
及格 |
95 |
85 |
75 |
60 |
3.外校到我校专升本的学生按本次选拔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专升本学生升入2015级本科专业学习,如遇该本科专业实际班容量额满,将安排至尚有余额的相近本科专业学习。
5.身体健康情况要求以本科专业录取条件为准。
六、其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由选入学校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在本科实际就读时间填写,学制填写本专业本科学制。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专科生(新高职)申请升入本科学习审批表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