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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开学初补考及成绩报送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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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6]  5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开学初补考及成绩报送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及成绩报送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考资格及补考安排
(一)补考资格:
1、旷考、考试作弊、考试违纪、无考试资格和实践环节课程未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开学初补考,只能重修。
2、上学期办理了缓考手续的课程,随补考一起参加考试。其中,上学期无考试资格并办理了缓考手续的课程,需在311日前缴清学费并注册学籍后,方可随此次补考一起参加考试。
(二)补考安排
1、公共课、交叉课(即多个学院学生修读的课程)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考试安排见附表。
2、除公共课、交叉课以外的其它课程补考由开课学院教务中心安排,并将安排结果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学生可到开课学院教务中心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3、各双学士学位专业补考在 3 23 日前结束,由双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自行安排,并将安排结果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4、《体育》课的补考定于2016324日(第3周四)下午1400-15:20进行,新城校区就读学生的考场设在新城校区体育场主席台下,金川校区就读学生的考场设在金川校区体育场主席台下。
5、《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补考请与招生就业处刘老师联系(电话:6577474)。
二、成绩报送
各学院最迟于330日前完成补考,并录入成绩,2012级以后(含2012级)学生的补考通过,成绩一律按照60分(及格)记载。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补考时需携带有效考试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学生卡),没有证件的同学请提前补办相关证件,无考试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清理考场,合理安排学生座位并检查学生有效考试证件。
3、考试时长以试卷为准。
望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监考教师和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